作者:Steven Moe,27 年 2022 月 XNUMX 日, 数字图书馆
GAIL 亚太地区委员会主席 Steven Moe 撰写了关于向新西兰议会提出的修改 131 年公司法第 1993 条的提议。
对 131 年公司法 S1993 的拟议修正案
131 年公司法第 1993 条的拟议修改:
“为避免疑问,公司董事在确定公司的最佳利益时,可以考虑公认的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例如:
- 承认怀唐伊条约 (Te Tiriti o Waitangi) 的原则:
- 减少不利的环境影响;
- 坚持高标准的道德行为;
- 遵循公平公正的雇佣惯例; 和
- 认识到更广泛社区的利益。”
该法案明确规定,公司董事作为公司的思想和意志,可以采取考虑财务底线以外更广泛问题的行动。 这可能包括诸如 te Tiriti 的原则、环境影响、良好的企业道德、成为好雇主以及更广泛社区的利益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