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尔欧洲区域委员会

欧盟森林砍伐条例(EUDR)正式 法规(EU)2023 / 1115,标志着在协调全球贸易实践与环境可持续性和人权目标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在欧盟根据《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做出的更广泛承诺的基础上, 欧洲绿色交易生物多样性策略,并 从农场到餐桌的策略,《欧盟争议解决法》以变革的潜力进入全球法律领域——不仅对欧洲企业,而且对全球生产商及其法律顾问,特别是在南美洲等森林资源丰富的地区。

在本概述中,我们将为受影响的公司及其法律顾问提供有关 EUDR 的重要战略信息,包括背景、范围和时间、主要义务、执行机制、前景以及影响,特别关注南美洲和公司、其法律顾问和关键要点的机会。

背景:从全球目标到具有约束力的贸易规则

EUDR 响应全球可持续发展要求,例如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巴黎的气候协议这些框架要求包括国际贸易在内的经济活动必须与环境及其他人权管理以及气候中和相协调。扩大农业用地以种植大豆、牛、棕榈油和可可等商品是森林砍伐的主要驱动因素。通过《欧盟森林保护条例》,欧盟正在利用其市场力量来实施零森林砍伐的供应链。

该法规于 29 年 2023 月 XNUMX 日生效,废除了之前的 欧盟木材法规(EUTR),大中型企业自30年2025月30日起适用,微型和小型企业自2026年XNUMX月XNUMX日起适用。

EUDR 的范围

范围内的商品

《欧盟法规》涵盖七种主要商品:牛、可可、咖啡、油棕、橡胶、大豆和木材,以及皮革、巧克力、轮胎和家具等众多衍生产品。该法规仅涵盖附件一所列的商品。完全回收材料制成的产品除外,但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除外。重要的是,该法规没有最低限度门槛:即使是极少量的这些商品也需要履行义务。

受监管实体:运营商和交易商

该法规区分了:
运营商即首先将相关产品投放到欧盟市场或从欧盟出口的企业。
交易商,这些公司的产品在欧盟市场上销售,但并不是第一家这样做的公司。

运营商和大型贸易商承担全部合规责任。特别是,即使尽职调查是委托的或基于上游合规,他们仍需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在某些条件下可享受简化的要求,但仍有义务维护可追溯性。
和文档。

定义“零毁林”

仅当满足以下条件时,产品才被视为“无森林砍伐”:
– 该商品不是在 31 年 2020 月 XNUMX 日之后被砍伐的土地上生产的。
– 木材采伐时不会造成森林退化。
– 生产符合国家法律,包括有关土地权、环境、劳工和土著人民权利(例如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 - FPIC)的法律。

EUDR 对“森林砍伐”和“森林退化”的定义很广泛,涵盖了森林火灾或人类干预导致的土地利用变化。


国家风险分类

2025 年 XNUMX 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 低风险、标准风险或高风险国家分类列表 根据森林砍伐率、农业用地扩张和生产模式,该名单将140个国家列为低风险国家,4个国家列为高风险国家,其余50个国家处于标准风险类别。被列入高风险类别的国家包括:

白俄罗斯民主中华人民共和国
韩国的
缅甸 俄罗斯联邦

从低风险国家采购的运营商可以使用简化的尽职调查 (DD) 程序。然而,企业仍需证明其高风险供应链中不存在规避和污染行为。

《欧盟争议解决条例》规定的主要义务

尽职调查(DD)要求

在产品进入或出口到欧盟市场之前,运营商和非中小企业贸易商必须:

  1. 收集信息: 包括生产地块的地理位置数据、产品类型、商品来源和适用的法律合规性。
  2. 进行风险评估: 基于国家风险、腐败程度、土著权利主张和供应链复杂性等因素。
  3. 采取风险缓解措施: 如果风险超过可忽略不计的程度,行为者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例如独立验证或获取进一步的文件,然后才能继续行动。

运营商必须每年建立、更新并公开报告其尽职调查制度。

尽职调查声明

运营商和非中小企业贸易商必须通过欧盟新的 EUDR 信息系统提交 DD 声明。该声明必须确认合规性,并声明“不存在或仅有可忽略不计的不合规风险”。声明还应包括:
– 公司身份和产品数据
– 生产国家和地理位置
– 供应链早期DD声明的参考编号

即使 DD 是委托的或基于上游合规性,运营商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中小企业和低风险国家的简化措施

  • 中小企业可以依赖供应链早期进行的尽职调查,只需传递参考编号即可。
  • 低风险国家:运营商可以省略风险评估和缓解步骤,但仍必须提供文件并避免与高风险产品混合。

执行机制

监管与处罚

国家主管部门必须根据风险监控合规性:
高风险国家: 每年至少有 9% 的操作员必须接受检查
标准风险: 3%
低风险: 1%

制裁包括:
– 罚款最高可达欧盟年度营业额的 4%
– 没收产品或收入
– 暂时排除在公共采购和资助之外
– 因严重或屡次违规而暂停市场准入

立即行动

如果产品存在严重的不合规风险,当局可以暂停其放行或出口,包括通过海关干预。

公众参与

该条例还授权非政府组织、个人和民间社会提出有实质内容的投诉,从而建立一种准公共执法机制。

Outlook

虽然欧盟有几项可持续发展法规正在接受审查(例如, 中国证监会科学发展署),欧盟风险评估报告仍然保持稳定,并得到政治支持。其核心要求不太可能被削弱。下一个重要里程碑是2025年中期的风险分类截止日期。
整个供应链的利益相关者应该利用这段时间为执法做好准备。

南美的影响和法律机会

南美洲是大豆、咖啡、可可和牛肉的主要生产地,也是《欧盟法规》合规的核心地区。

对于该地区的法律从业者来说,《欧盟争议解决法》既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战略机遇:

律师能做什么?

  1. 支持客户的合规体系:
    – 协助建立健全尽职调查制度。
    – 就可追溯性机制、合同条款和文档需求提供建议。
  2. 参与政策倡导:
    – 在有关风险分类的国家对话中代表行业观点。
    – 与当地政府合作,使国家法律框架与欧盟解决争端规则的期望保持一致。
  3. 赋能供应链:
    – 帮助生产者协会和合作社了解他们在上游开发尽职调查中的作用。
    – 促进独立验证或认证机制。
  4. 识别商业机会:
    – 通过实现“零毁林”品牌建设,帮助客户将自己定位为欧盟优质供应商。
    – 提供捆绑的法律环境咨询服务以吸引欧盟投资。

来自发展金融界的警告:

尽管欧盟减灾署预期将产生积极影响,但发展金融界的许多人仍担心欧盟减灾署可能会给全球南方国家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对最贫困地区的林业投资产生负面影响:

  • 许多最具影响力和经济可行性的项目无法遵守《欧盟解决建议》,因为没有足够的记录证明土地在截止日期之前遭到砍伐;
  • 证明符合国家法律和不退化要求的成本将项目收入从当地利益相关者和社区转移到专业服务提供商;
  • 与合规相关的成本增加可能会促使欧盟投资者放弃全球南方的高影响项目,转而选择林业商品部门更发达的司法管辖区中更便宜、影响更小的项目。


这远非一个难以克服的问题,解决方案清晰且可行:
(i) 应考虑对现有的 EUDR 进行豁免,以更好地支持支持小农户和社区主导的森林商品项目的高影响力项目的发展;
(二) 提供资金,用于开发全球南方高影响力项目所需的合规工具,包括国家/区域标准制定和具体项目支持;
(iii)个人律师和投资者也要发挥作用,认识到这些挑战并寻求在整个供应链中合理分配合规成本。

关键要点:
– 《欧盟争端解决条例》对与七种主要商品相关的全球供应链提出了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 遵守法律取决于证明零毁林和生产合法性。
– 执法将非常严格,包括公众监督和严厉处罚。
– 南美律师可以在合规、降低风险和为客户开拓新的市场机会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有关 EUDR 的更多信息(包括背景信息),请观看此视频 YouTube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