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争议解决律师,在我的职业生涯中一直致力于帮助客户管理和解决危机。 这些经常发生在关系开始时没有充分对话和参与的情况下,认识到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不同利益以及找到共同前进道路的必要性。 我有兴趣为投资规划和实施带来更多“先发制人的补救措施”,并通过协作对话为各方扩大价值。 我有使用许多不同机制解决跨部门和跨地域争端的经验,包括法院和仲裁程序、经合组织国家联络点特定实例程序、联合国投诉程序和调解。 我也是 CEDR 认可的调解员,并参与了 CEDR 提议的 ESG 纠纷调解框架的磋商。 我还咨询并起草了私人申诉机制,并就解决这些机制下的投诉提出了建议。 越来越多的人要求我将所有这些经验用于前端咨询,特别是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可再生能源和其他影响力基金。 我起草了政策和程序,并提供战略咨询和实施建议,包括通过合同条款。 作为 IBA 人权委员会的成员、计算机与法律协会 ESG 委员会的成员,以及可持续投资法律创新 (LISI) 基金会的联合创始人和共同创建者——致力于创建一个专门的影响术语工作表模板——我为 GAIL 带来了许多不同的经验和观点,并期待继续与我的 GAIL 成员一起工作、探索机会并向他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