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不确定的律师,4 September 2024
律师的专业职责是否意味着他们必须为客户工作,即使律师认为他们所提供咨询的事项会造成重大物质损害?
不确定的律师,九月2024
本文探讨律师是否有专业义务为客户服务,即使他们认为他们的建议会造成重大损害,例如环境损害。许多律师声称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有义务为客户行事,但本文对这一观点提出了质疑。它引用了律师监管局 (SRA) 的原则,包括诚信行事、维护公众信任和为客户的最大利益行事。律师是否应该因诚信而拒绝处理可能造成损害的事务?本文声称律师没有义务接受每个客户,特别是如果他们认为他们的建议会导致有害后果。